为贯彻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64号),进一步加强全省高等学校内涵建设,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通过实施“1331工程”,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实现我省高等教育振兴崛起,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国家“双一流”建设和“产教融合发展”战略部署,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的工作要求,努力开创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实现山西振兴崛起做出更大贡献。
坚持内涵发展、统筹规划、完善体系,加快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竞争力。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发展、注重贡献,推动高校改革发展与国家和区域需求高度契合、紧密关联,增强高等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能力。坚持特色发展、凝练思路、明确定位,引导高校走特色强校之路,实现“一校一面”,形成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的特色发展局面。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分类实施,既鼓励上水平、冲一流,通过适度倾斜实现率先发展,也注重调结构、谋布局,通过普遍支持实现均衡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凝聚合力、激发活力,大力深化高校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释放高校的创新和发展活力。坚持开放发展、拓展空间、合作共赢,抢抓“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机遇,全面提高我省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
二、总体目标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国家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全面加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创新团队建设,全面加强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联盟)建设,以学科建设为基础,将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促进高校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与产业化链条,着力提高高校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贡献率,推动高校成为催化产业技术变革、加速创新驱动的重要策源地。经过努力,基本建成规模合理、结构优化、布局科学、特色鲜明的山西高等教育体系,高校综合实力、办学活力、服务能力、国际化水平显著提高,相关发展指标达到中西部省份先进水平,产出一批对国家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标志性成果。
三、“1331工程”建设任务
坚持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促进高等学校“一校一面”特色发展,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全面加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创新团队三项建设,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全面加强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三项建设,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努力产出一批对国家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标志性成果,提升高校服务我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能力。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积极探索和改进完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实验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强化科学精神和创造性思维培养,通过科教融合、校企联合、国际合作等模式,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全面加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创新团队建设。
1.实施“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以建设“一流学科”为目标,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服务能力”为导向,夯实全省高校学科基础,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实施“优势学科攀升计划项目”,着力打造10个优势一级学科,努力达到国内一流学科水平;实施“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与产业化链条,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与行业产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的学科群;支持一批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培育一批新的学科方向,努力新增一批新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点)。(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2.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坚持择优立项、稳定支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支持高校建设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既支持针对学科发展前沿、重要科技领域和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更重视主动适应和对接国家及我省重大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支持高校和企业联合共建实验室,努力实现对我省未来重点发展产业的全覆盖。力争1-2个高校重点实验室进入国家级。(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3.实施“重点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坚持目标导向、统筹规划、动态管理、滚动支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依托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培育建设领军人才领衔、成员优势互补、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高水平创新团队,力争1-2个进入国家级。加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在此基础上培育建设高水平新型智库。加快吸引优质国际智力资源,全面提高我省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三)全面加强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战略联盟)建设。
1.实施“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计划”。按照“山西急需、国内一流、制度先进、贡献突出”的总体要求,以重大协同创新任务为牵引,以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以产学研结合为主线,大力推进高校与其他创新主体的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市场化导向的协同创新机制,在继续支持已有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基础上,新建5个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力争1-2个进入国家级。(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2.实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围绕我省重点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的技术需求,支持高校建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力争1-2个进入国家级,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的科技进步和新兴产业的发展。(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煤炭厅、省国资委)
3.实施“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战略联盟)建设计划”。支持高校围绕我省重点发展领域和产业优势,按照自愿原则和市场机制,建设集技术开发、产业培育和企业孵化为一体的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战略联盟),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前沿技术问题,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煤炭厅、省国资委)
(四)努力产出一批标志性成果。
围绕国家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成一批特色鲜明、服务有力的学科群和优势专业。以市场为导向,深化科教融合、产学协同、校企合作,科技创新平台和产学研创新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产出一批对国家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贡献的标志性成果,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育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加快创新成果市场化、产业化,推动高校真正成为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问题、实现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的生力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从战略高度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搞好顶层设计、宏观布局和统筹协调,针对制约高等教育发展和创新能力提升的体制机制障碍,勇于探索、大胆革新。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紧密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创新氛围。
(二)深入推进改革创新。
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强力推进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农业大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大胆探索实践,为全省高校改革发展提供经验。推动本科高校应用型建设,推进高校优势专业发展和课程体系创新,不断激发高校内生动力和办学活力。
(三)全力提升保障水平。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努力拓展办学空间,持续改善高校办学条件。采取市场化的改革办法,多方争取社会资源,拓宽经费筹措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各界在政策、规划、环境、土地、项目、平台、金融、人才等方面的投入和支持。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四)完善人才工作机制。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完善高校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在高校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培养、引进一批中青年学科领军人才和学术团队,不断优化人才结构,提高服务保障质量,最大限度激发高校人才的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五)着力强化督导考核。
明确目标要求,严格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要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密切跟踪了解情况,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评估,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保证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各地、各部门、各高校要深刻认识实施“1331工程”、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促进高等教育振兴崛起的重大意义,全力以赴抓好各项计划任务的落实,制定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工作台账,建立完善工作推进和责任机制,自加压力、争先进位,努力开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