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利用资源,动物科技学院对单台或成套设备价值在人民币5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和科研设施进行开放共享,特制订本办法。
一、预约注册
对纳入共享的仪器设备建立共享平台网络系统。该系统包括3部分内容:用户注册系统、共享仪器设备情况和网上预约系统。
1、所有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审批的用户拥有对共享仪器设备的预约资格。预约系统采用实名制,严禁以自己账户替他人或以别人账户为自己预约。研究生账户中应体现导师信息。
2、共享仪器设备情况包括仪器设备的图片、详细技术参数、应用范围、生产厂商、共享参考价格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3、预约系统分为机时预约和项目预约两种类型。前者是指用户预约共享仪器的使用机时,在预约的时间内独立或者在仪器管理员指导下使用仪器,并按照使用机时支付费用;后者是指用户委托仪器管理员使用共享仪器进行样品的分析测试,并按照样品数量支付费用。
二、预约须知
1、用户须提前一周预约共享时间,仪器管理员对预约用户须在24小时内给予审核回复。
2、用户因故取消已经完成的预约,需要提前24小时在网上申请并通过电话或其他有效途径通知仪器管理员取消预约,经仪器管理员确认后,将不收取用户任何费用。否则,按照原预约收取50%的机时使用费用。
3、遇有预约机时必须调整时,应接受仪器管理员或学院有关领导的协调。管理员应积极采取措施尽量避免预约机时的调整。
三、共享使用须知
1、网上预约成功后,填写委托登记表,确定预约共享内容和共享价格。预约用户向仪器管理员缴纳共享费用20%的预约金。
2、机时预约用户在预约时间内根据仪器设备依托单位的有关规章使用共享仪器设备。
3、项目预约用户应与仪器设备依托单位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按预约时间递送样品。仪器管理员在接收用户样品时,须进行样品登记。经用户在样品登记表上签字后才可进行分析测试。
4、仪器管理员须及时进行检测分析、标识完成、结果登记及工作机时记录等录入工作。
5、完成仪器使用或分析测试后,由管理员填写业务委托书中使用时间、测试样品数、总价、付费情况等内容,用户确认后打印双份,经用户、管理员和依托单位领导签字,用户及依托单位各执一份备查。
6、机时预约用户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测试的,双倍加收测试费或取消其一个月内的网上预约使用资格。依托单位未按预约时间完成测试的,根据合同追究责任。
四、结算须知
1、完成使用共享后,用户确认机时或分析测试结果,管理员填写结算通知单,用户按照规定在计财处缴费。
2、用户凭借计财处的缴费收据,领取分析测试报告和预约金。
五、考核须知
依托单位每年年底向学院汇报全年的的共享情况,以备考核。
六、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山西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