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维护与运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措施,维护维修经费保障等)
5-2-1规章与管理制度
“中心”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提高使用效益,在严格遵循山西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相关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中心”有针对的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制定了“动物医学实验教学中心仪器管理使用制度”、“动物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动物医学教学中心实验仪器设备和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动物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规则”、“动物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实验守则”、“动物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卫生制度”、“动物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开放措施和办法”、“动物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开放管理规定”等多项管理制度。
5-2-2仪器设备管理、维护维修措施
为保障中心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中心对仪器设备管理维护维修原则是:强化管理、专人负责、规范操作、及时处理、定期检修。具体措施是:
(1)“中心”依托学校、学院的计算机管理条件,对仪器设备建立了计算机数字管理,随时可以了解仪器设备的各种信息。每个实验室建立了“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薄”,对仪器设备使用、运行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2)仪器设备实行各实验室具体负责、“中心”统一调配管理。5万元以上精密仪器实行专人保管责任制,保管、使用、维护等各个环节专人负责,并建立了专门的使用档案。
(3)要求教师在实验操作前示教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对仪器设备的状态实行严格的记录制度。要求使用仪器设备的人员熟悉和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
(4)建立仪器设备的定期检查制度,做到仪器设备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使其相符率达到100%。
(5)仪器设备保持清洁,采取防尘、防潮等维护措施,每年均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和检修,做到有问题及时处理,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6)建立了由实验员、设备处设备维修人员和厂家维修人员共同负责的仪器设备管理与维护制度。保修期间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员与厂家维修人员或销售代理商直接联系,保修期外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员先与设备处设备维修人员联系,解决不了的问题由实验员与厂家或销售代理商联系,以保证及时维修。
(7)中心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对外出借,有特殊情况者,须经“中心”主任批准,才能办理出借手续,借还时必须严格执行登记验收手续(包括仪器技术资料),说明质量情况,清点随机附件,并做到按时归还。贵重仪器一般不予出借。
(8)报废、报损仪器设备由“中心”副主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校职能部门。
(9)新购仪器在与供应商签定合同时,要按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确保保修期,新购进的仪器设备要严格验收,及时登记编号。
5-2-3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经费保障情况
“中心”现有的10万元以上贵重仪器设备,由学校直接提供维护费,实报实销;而10 万元以下仪器设备的维护费则视情况的不同,从学校下拨的实验教学运行经费、动物科技学院教学经费、教师的科研项目经费支付。 |